关税局从明年1月1日起,所以购买海外低价商品(low-value goods/LVG)一律将征收10%销售税,此举是为了平衡线下实体与网络商家进口税收不均等现象。

财政部发文告说,一般情况,在大马销售的商品征收销售税,是进口商、批发商或零售商在卖货给国人前所支付的,而现有销售税制度,却存在漏洞,导致销售税避税做法,在卖方之间普遍存在。

“在全球,当进口物品价值低于一定门槛时,为了加速通关及邮递程序,不对进口物品征收销售税和进口税,已成常态,比如大马来说,门槛是设定在每件商品500令吉。”

文告说,现今消费者偏向线上交易,产生不平等的税收待遇,从国外进货的网络卖家,与本地实体商家间存在差异。

“大马邻国已采取行动应对这个漏洞,开始对低价进口商品征税,例如新加坡(2023年1月1日实行)和印尼(2023年4月1日实行)已加强对低价进口商品的课税措施。”

文告解释,海外低价商品进口销售税,原定今年4月1日就实施,但为了让团结政府与界者讨论实施问题才延迟至今。

财政部说,这是要确保税务实施能达到目标,尤其是应对本地线下与线上业务之间,低价商品税收不均等的现象。

文告指出,不论是陆路、海路还是空运进口的海外低价商品,凡500令吉以下都会征收10%销售税。

“不过,此条规这不适用于香烟、烟草制品、酒精饮料和药用香烟,因为,这些商品已缴纳进口税、消费税和销售税。”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