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总检察署至今仍无法针对前首相纳吉律师8月提交的陈情信作出决定,SRC洗黑钱案择定9月开审,若届时控方未针对纳吉的陈情书作出决定,法庭将允许纳吉申请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甚至无罪释放!
高庭原定今日裁决纳吉针对SRC公司案2700万令吉洗黑钱指控的陈情,在主控官阿斯鲁夫副检察司要求下,再行延后作出决断。
阿斯鲁夫说,总检察署至今还无法针对Shafee & Co律师楼于8月提交的陈情信作出决定,总检察署需要更多时间做决定。
法庭择定今年9月17日至19日、23日及24日进行审讯。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说:“我们从总检察署难以对陈情信作出决定,可以看出控方的提控是毫无根据的,因此我们要求法庭能够判决纳吉相关洗黑钱指控能够无罪获释。”
无论如何,法官慕尼安迪指出,案件必须进入审讯,因为被告是在2019年面控,如果控方无法在当天(9月17日)推进案件,那辩方有权申请释放但不等于无罪或无罪释放。
法庭择定在3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以让控方告知陈情书的最新进展。
根据3项控状,纳吉通过收受总额2700万令吉的款项参与洗黑钱活动,也就是将这笔来自非法活动的收入,存入其名下3个大马银行私人户头,惟他在2019年2月3日被控时,否认有罪。
纳吉通过其代表律师楼Shafee & Co于去年8月2日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信,要求撤销3项总额2700万令吉的洗黑钱指控。
纳吉之前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2年,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整理自《星洲日报》《精彩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