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特赦局未宣布,唯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结果备受全国关注,有律师受访指出,若纳吉仅获得特赦局的减刑,意味他仍有罪在身,因此受法律限制在5年内不能参选,但根据联邦宪法条文,纳吉仍可向国家元首申请豁免禁止参选,获得批准后即可回归政坛。
根据《东方日报》报导,林文明律师表示,根据经验和法律条文,纳吉最终只有两种可能的结果,即完全特赦或减刑。
他以2018年5月16日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特赦首相安华为例,后者在特赦后直接回归政治。
他说,如果特赦局宣布纳吉在联邦宪法第42条文下获得完全特赦,即表示纳吉无罪,他可以直接回归政治参选。
“然而,如果纳吉只获得减刑,从12年监禁减至6年或更少,这意味着他仍有罪,出狱后将在5年内受到法律限制,不得参与政治。”
林文明解释,但在联邦宪法第48(3)条文下,囚犯即使在监狱中也可以向国家元首申请豁免5年禁止参选。
他进一步举例,若特赦局最终决定纳吉获得减刑,纳吉可在联邦宪法第48(3)条文下,以向国家元首申请豁免5年禁止参选,获得批准后即可在监狱中直接回归政治。
然而,他强调,这种行为可能引起公众争议,挑战人们的智慧。
新闻背景:
《马来西亚前锋报》日前引述消息称纳吉已获国家元首特赦,随后该报撤回报道并道歉。
《亚洲新闻台》(CNA)随后援引三名消息人士的说法,称特赦局已决定将纳吉的监禁期从12年减至6年,并将罚款金额减少至2亿1000万令吉。
对于这些报道,通讯部长法米及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扎丽哈敦促媒体等待特赦局的正式公告。
(报导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