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政府考虑强制州内所有广告牌和招牌上使用爪夷文,作为继罗马字母后的第二个文字。

掌管吉打地方政府和卫生事务行政议员曼梳说,州政府也允许广告牌上,使用其他的第三种文字,不过,广告牌上不准使用碍眼女性图,也不允许广告牌中图片与视觉含有煽动、种族和危险武器元素。

这个消息一出立马引发猛烈讨论,而唯一的华裔行政议员黄佳祯出面缓颊,他向《光明日报》说,,该行政会议确实在半年前提出广告牌和告示牌上附加爪夷文提议,但经详细讨论并听取各方意见后,州政府并没计划强制实施,只是一个建议。

“每个人都有权提出意见,但是否会被采纳或具体实施细节,无法预先确定。”

另一方面,吉打州华人大会堂会长钟来福则说,吉华堂一向不反对州政府鼓励商家在广告牌或招牌上附加爪夷文,但反对采取强制规定。

钟来福说,根据宪法阐明,以罗马文字书写的马来文才是我国官方语言,若州政府强制商家须在广告牌附加爪夷文,已经是违宪。

“如果州政府执意强制,吉华堂将坚决反对到底,并会采取有效途径向州政府传达反对立场。”

(新闻综合整理自《光明日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