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登记局(JPN)郑重提醒公众,法律仅赋权5类官员可允许检查人民的MyKad来验明身份,保安员无权及无资格索取或扫描民众身分证,相关行为已触法并可受到执法对付。
《马新社》报道,登记局在回应社交媒体近日流传事件时指出,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7(1)条文,只有5类执法单位可合法检查公众身分证,分别为:国民登记局官员、警察、关税局官员、执行任务中的军人,以及获得国民登记局总监授权的公务员。
声明强调:“任何保安员要求出示或保管MyKad,皆属违法。”
此外,JPN也警告,使用电子设备扫描MyKad上数据同样不被允许,因这已涉及《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该法令对个资处理设有明确义务和限制,任何私人单位须严格遵守。
登记局上述声明,是针对社媒疯传一名保安员在特定场所使用电子设备扫描MyKad的网络帖文引发关注后,而作出的正式回应。
JPN提醒民众,为防范资料外泄与不当使用,切勿将MyKad交予无权人士,并鼓励公众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立即向有关执法单位举报,共同维护资料安全与个人权益。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