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诚可贵,但象征国家尊严的“辉煌条纹”使用绝不能乱来!
国家新闻局提醒,国旗的使用、展示、处置等都必须依照官方发布的《尊重国家象征》及《辉煌条纹指南》进行,切勿无意中“踩线”触法。
《星洲日报》报道,国家新闻局在“敬仰国家象征:全民的责任”特别论坛上,分享《尊重国家象征》和《辉煌条纹》宣传指南,详细列明国旗在制作、悬挂、展示和处置等方面的标准与禁忌,适用于政府机构、私人界、媒体单位乃至一般民众。
新闻局在论坛上详解指南重点,包括以下的使用国旗规范:
破损国旗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须在非公开场所焚烧销毁。

国旗不可当衣物: 不得将国旗剪裁成衣物,只能参考其色彩元素来进行配色或设计。

悬挂方式规范: 国旗仅允许横挂;一旦要竖挂时,就必须采用特定设计并加上“剪角尾巴”(尾部为整旗长度的八分之一)。


不得污辱国旗: 禁止使用国旗擦手、当垫物、让其拖地或随意放置地面。

升旗仪式礼仪: 升降旗时需庄重,操作人员须穿着整洁,升旗前须检查绳索,降旗后应将国旗折好妥善保存。
指南提及,若是进行降半旗仪式,需先将国旗完全升起,再降至旗杆的一半;欲降下半旗时,则需先将国旗完全升起,再直接降下。
此外,升旗前,也不可将国旗放在地上,降旗后也不能让国旗滑落地面,必须披在升降国旗者的肩膀上;完成降旗后,须把国旗折叠起来并妥善保管,以免遭踩踏。
安装车上注意事项: 国旗不得安装在车尾,避免影响驾驶视线与道路安全。
新闻局强调,若以恶意侮辱、焚烧、涂污等方式对待国旗,或在升旗时喧哗、随意展示等行为,可能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后果严重。

(新闻整理、图源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