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前首席专员祖基菲里阿末指出总检察署尚未为前首相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新增3项控状做好准备,导致高庭作出“无事省释”(DNAA)裁决,这不仅是程序上的拖延,更暴露检察系统的严重失责。

他发表声明指出,在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领导下,总检察署应果断采取改革措施,以重建机构公信力并捍卫法治。

他提出三项关键建议:第一,确保所有提控建立在充分、可采证据之上,并具备开审准备;第二,设立制度化的内部复核机制,以跟进未决或高关注案件;第三,推动总检察长与检察官职权分离,以避免利益冲突,强化独立性。

“司法程序不能沦为‘今天起诉、数年拖延、最终不了了之’;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必须建立在透明、公正与独立运作高效之上。”

祖基菲里阿末也强调,我国不能接受一个起诉高官只是为了登上新闻头条,却永远无法开庭审理的司法体系,并指这是改革的时刻,不是沉默的时刻。

“改革必须始于一个专业、有原则、准备充分的检控机关,而总检察长必须毫无畏惧地领导这场改革。”

高庭于昨日(20日)裁决纳吉SRC洗钱案为DNAA后,总检察署曾发文高表示尊重高庭裁决,并将在深入研究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至于针对有关批评总检察署提起的是“有缺陷的起诉”,总检察署严正驳斥,这些说法皆毫无根据,并指该部门一向以最高标准处理案件,符合人民对司法机构的期望。

文告也解释,控方提出延期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另一宗仍在进行的1MDB案件,当中部分关键证据与此案重叠,必须待1MDB审结后才能释出文件供SRC案使用。

 

(报导整理自《中国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