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阿布沙希因涉嫌挪用公司为隆布大道延长工程(MEX II)发行伊斯兰债券筹措的资金,今日在地庭被控4项涉及3亿1312万4617令吉的刑事失信控罪以及13项洗黑钱控罪,惟他否认所有罪名。

现年74岁的阿布沙希今日坐着轮椅出庭,他因健康问题,获准在庭内坐在被告栏旁的轮椅上,聆听法庭通译员宣读的所有控状内容。

这些被指控的罪行,皆与一项名为MEX II,即原定用以衔接布城与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的大道计划有关。

4项刑事失信控罪的控状内容指阿布沙希于2016年5月3日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作为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挪用他受委托掌管该公司总值3亿1312万4617令吉2仙的资产,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和罚款。

此外,他也被控13项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总额1亿39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罪。

他在法官苏扎娜面前,回应指他明白17项控状内容,但他不认罪。

随后,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指出,若法官批准让被告保外候审,控方建议让阿布沙希以150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其护照也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法官苏扎娜在经考量后,将保释金额订为150万令吉,且需一名大马籍公民作为担保人,及护照暂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结束,并择定此案将于11月3日过堂。

另外,阿布沙希的妻子诺阿兹丽娜(48岁)今日稍早前在另一地庭面控,被指涉及一项洗黑钱罪名,但她当庭否认指控。

控方指,她于2017年3月6日至11月27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东姑的联昌银行分行,以个人户头收取丈夫汇入的6713万6588令吉43仙,款项被指源自非法活动,因此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

在法官罗斯里面前,她表示不认罪,并获准以50万令吉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