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正式驳回2013年“小股风暴”两名主谋减刑上诉,维持大马籍商界闻人苏启文与柯素玲分别监禁36年及20年的原判。
《CNA》报道,新加坡最高法院裁决,两人涉及操纵股价长达14个月,规模庞大且手法复杂,导致新加坡股市蒸发约80亿新元市值,严重冲击金融市场秩序与信誉。
这起发生在2013年的“小股风暴”,被视为新加坡历年来,规模最大及最严重的股市操纵案之一。随着上诉失败,两名被告须按原判的刑期服刑。
法院指出,此案罪行严重,包括巨额经济损失、被告从中牟利,以及对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形象造成打击,因此原判刑罚并不过重。
案情显示,两名被告在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期间,通过逾180个证券账户操纵亚昇投资(Asiasons)、博诺集团(Blumont),及瑞狮集团(LionGold)3只低价股股价,并利用洗牌交易(wash trading)及“对敲交易”(contra trading)等手法,制造市场活跃假象,最终引发股价暴跌。
根据控方计算,截至2013年10月1日,即股市崩盘前3天,苏启文与柯素玲估计从所操控的交易户头赚得至少26亿元。
此外,上诉庭也裁定,柯素玲的代表律师因在庭上提出“毫无根据”的司法偏见指控,被判支付1万新元讼费。
上述股价操纵案于2019年3月在高庭开审,举行近200天审讯。苏启文与柯素玲分别被判180项与169项控状罪成,其中以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占大多数。苏启文被定罪控状,也包括3项抵触公司法令,及8项阻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新闻综合整理自《8World》《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