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陆路交通法修正案》一读,除了严罚飙车者,也建议将部分违规行为包括闯红灯的最高罚款从现有的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在修正案下,交通部建议,把“飙车”和“竞速测试”列为新罪行,违者可被罚款2000至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修正案,重犯者可面对5000至2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在国会提呈有关法案,预计将在明后两天完成二读及三读程序。

此外,修正案建议将部分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上限,从现有的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其中包括:未更新路税、无照驾驶、超速驾驶、未按规定验车,及违反交通指示和交通灯规定(包括闯红灯)等。

法案建议修正的第17条文,若申请更新路税者未解决交通违规事项,陆路交通局总监可拒绝发出路税。

另外,法案第29条文阐明,若申请者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或1987年商用车辆执照局法令下仍有未解决的事项,陆交局不得发出驾驶执照。

法案也建议,提高驾照被吊销期间违法驾驶者所面对的刑罚,从现有的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提高至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少于3000令吉,不超过1万令吉。

此外,修正案新增第110B条文阐明,凡妨碍、攻击、威胁执法人员、尾随执法车辆,或散播执法行动信息者,可被罚款1万至5万令吉,或监禁1至5年,或两者兼施,有关罪行也被列为可逮捕罪。

另一方面,修正案新增第119C条文,赋予执法单位权力禁止违规外国车辆出入境。

根据条文,若有关车辆涉及《陆路交通法》、《商用车辆执照法》或《陆路公共交通法》下的未结案件或违规事项,当局可禁止其入境或离境,直至相关问题解决为止。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