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慕尤丁涉嫌洗黑钱及滥权案今日出现进展,控方决定不再继续提控其中4项控状,并申请让慕尤丁“获释不等于无罪”;辩方则促请法庭改为无罪释放,最终获法庭批准。

承审法官诺鲁维娜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向慕尤丁发出无罪释放庭令。

慕尤丁案于今年3月9日开审,至今已传召29名控方证人供证。慕尤丁原面对4项滥权控状,涉及2亿2530万令吉,以及3项洗黑钱控状,涉及2亿令吉。

今日重新传召4名控方证人接受控辩双方进一步盘问后,主控官阿末阿克南表示,控方在全面审视案件整体情况后,决定不再继续提控其中4项控状,包括1项滥权控状及3项洗黑钱控状。

阿末阿克南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相关条文,要求法庭让慕尤丁在有关4项控状下获释,但不等于无罪。他强调,这项申请仅涉及上述4项控状,并不涉及慕尤丁面对的其他控状。

辩方律师郑宝德表示,辩方不反对控方申请,但促请法庭行使酌情权,将释放令改为无罪释放。

他说,控方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解释为何要求慕尤丁“获释不等于无罪”。他引述判例指出,除非控方能提出充分、特殊及令人信服的理由,说明为何无法继续审理案件,否则被告有权获得无罪释放。

郑宝德说,慕尤丁需要继续自己的人生及处理私人事务,在这种情况下,让他长期面对悬而未决的检控并不公平。

他因此促请法庭基于相关判例及公平与正义原则,让慕尤丁在有关4项控状下无罪释放。

不过,慕尤丁在此案件里,仍面对其他三项滥权罪指控。

另一方面,辩方律师阿米尔韩查也针对反贪会官员就庭上使用的一份文件报案一事提出反驳,强调辩方并非通过非法或不当渠道取得有关文件,并形容有关报案如同“向他宣战”。

阿米尔韩查指出,他从媒体得知反贪会已针对他使用有关文件盘问第29名控方证人一事报案。他认为,在审讯期间针对辩方律师作出报案,并声称有关文件与案件无关,可能损害其声誉及误导公众。

他强调,辩方从未向反贪会取得有关文件,而是从另一方的法律团队取得,并保留针对有关人士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涉事的反贪会高级助理专员玛兹里则解释,他当时担心有关文件可能由反贪会内部流出,因此作出报案是为了保护部门及官员的廉正,并强调无意损害辩方律师的形象。

他也就有关报案向辩方律师,尤其是阿米尔韩查道歉,并要求法庭给予时间返回办公室查看报案记录。

玛兹里最终表示,他已指示助理于今日中午12时45分撤案。

控方决定不再继续提控的4项控状:

1项滥权控状:
2021年2月25日及7月16日,被告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吉隆坡大厦联昌银行分行,以土团党总裁身份,收取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给予总额1亿2000万令吉、属于非法活动的收益,并汇入尾号9940的土团党联昌银行账户。

3项洗黑钱控状:

第一项:2021年2月25日及7月16日,被告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吉隆坡大厦联昌银行分行,以土团党总裁身份,收取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给予总额1亿2000万令吉、属于非法活动的收益,并汇入尾号9940的土团党联昌银行账户。

第二项:2022年2月8日及7月8日,被告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吉隆坡大厦联昌银行分行,以土团党总裁身份,收取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给予总额7500万令吉、属于非法活动的收益,并汇入尾号9940的土团党联昌银行账户。

第三项:慕尤丁于2022年1月7日,在八打灵再也AMCORP MALL大马银行分行,以土团党总裁身份,收取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给予总额500万令吉、属于非法活动的收益,并汇入户头号为8881028867041的土团党大马银行户头。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