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电商平台凭借低价商品抢占市场,给本地企业带来不小的竞争压力。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长沈志强指出,大马应从执法(Enforcement)、赋能(Empower)及设定法规(Enactment)三大方向着手,通过“3E策略”应对挑战,确保本地与海外企业能够在公平的条件下竞争。

沈志强表示,在设定法规方面,政府有必要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所有在大马市场经营的企业,无论来自本地或海外,都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及营运要求。

“约一个月前,我与财政部及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要求,即所有电商务平台首先都必须具备本地实体的身分,也就是须符合我国相应的法律及营运要求。”

为加强监管,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也正在推动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工作,确保电商平台及其相关活动受到本地法律框架规范。

他强调,海外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同样必须符合大马的产品标准。例如,进口电子产品及电器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取得大马标准与工业研究院(SIRIM)认证;进口食品则须经过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的检查程序。

“某些透过网上销售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食品或产品,都不曾经历相同的程序,甚至没履行必要的检查,这会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情况。”

在执法方面,沈志强表示,政府必须确保所有人遵守我国法律。任何人若滥用马来西亚签证,例如持社会访问签证或留学签证,却从事不被允许的活动,一旦证实违法,执法单位就必须采取包括逮捕在内的相应行动。

至于赋能,他指出,政府应协助本地企业提升能力、加快转型,并提高生产力与营运效率,让本地业者有更强的实力面对海外电商带来的竞争。

他坦言,海外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及科技,以更低廉的价格直接向马来西亚消费者销售商品,确实对本地商家构成挑战,但大马不能因此直接对海外业者关上大门。

他解释,贸易讲求互惠,如果马来西亚对贸易伙伴关闭市场,对方也可能采取相同措施。虽然限制海外业者或许能保护部分本地产业,却可能同时影响其他经济领域的发展。

因此,他认为,政府制定贸易政策时,必须考虑双方的利益与对等安排。无论是签证便利、自由贸易协议,还是关税优惠,都应建立在互惠原则之上。

沈志强也提到,面对价格低廉的进口商品,政府必须思考如何协助本地生产商提高竞争力。

他指出,一种可考虑的方式,是向进口商品征收相关费用或额外税款,以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缩小其与本地产品之间的价差,从而创造较公平的竞争环境。

“外企透过电子商务和科技,以更低廉价格直接销售商品来马,也拓展了更多业务,确实已成为一项挑战。”

另外,沈志强认为,活在现今21世纪,已经不仅是谷歌的时代,而是人工智慧(AI)或ChatGPT涌现的时代。

消费者倾向在电商平台购买价格较低的商品,并不代表他们不了解商品的质量差异,而是生活成本与家庭开销让他们不得不精打细算。

“每个月能够省下10或20令吉,就能够把更多钱留给家人,留给正在求学、需要补习的孩子,也能够为年长父母买药。”

他说,这一切,最终都与我国薪资水平有关,因此政府必须改善最低薪资;第二,薪资相对偏低,则会削弱人民的消费能力;第三,孩子将来可能无法留在本国工作,而是选择到其他国家就业。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