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种一家屠宰场涉嫌未按照伊斯兰教法及清真认证规定屠宰肉鸡,执法当局突击检查时,充公了6.5吨、总值约8万5400令吉的生鸡肉,12名外籍员工当场被捕。
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总监昔拉祖丁接受《每日新闻》采访时说,根据伊斯兰教法规定,肉鸡在被屠宰时必须还活着。换言之,若肉鸡在屠宰前便已死亡,其性质等同于动物尸体。

他表示,当局极度重视此事,因为这不仅涉及遵守伊斯兰教法与卫生问题,也关系到消费者对市场清真鸡肉供应的信心。
武吉阿曼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局野生动物罪案调查局/特别情报调查组行动指挥官莫哈末扎基发文告指出,初步调查发现,有关仓库被改造成屠宰场,在没有清真认证的情况下屠宰及分装鸡只。
警方当场逮捕12名孟加拉及巴基斯坦籍男子,并充公468包、总重量达6555公斤,市值约8万5400令吉的生鸡肉。

警方调查也发现,有关鸡只经过水浴电击(Water Bath Stunning)后死亡,才进行屠宰,因此不符合伊斯兰教法。
同时警方也发现,有关鸡只来自双溪比力及雪邦一带的养鸡场,处理后的鸡肉则供应至白沙罗、万宜、蒲种、蕉赖、布特拉柏兰岭、布城及巴生谷其他地区的餐馆、杂货店和超市。
昔拉祖丁指出,没有持有有效地方政府执照的场所,就没有资格申请大马清真认证证书(SPHM),因为取得地方政府执照是申请清真认证的前提条件。

他补充,该屠宰场并非JAKIM颁发清真认证证书的持有者。因此,该场所处理及销售的鸡肉,并不属于JAKIM清真认证监管范围。
至于已经供应到市场的鸡肉,昔拉祖丁表示,相关执法机构可根据现有法律及各自职权采取行动,包括叫停销售、隔离库存,以及回收和充公有关鸡肉。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