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未遵守高庭发出的庭令,在期限内从新加坡回国,太阳能弊案主控官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向罗斯玛发出逮捕令,但上诉庭三司决定暂不发出逮捕令。

哥巴斯里南今日要求法庭向罗斯玛发出逮捕令,撤销罗斯玛的保释条件,但以哈尼巴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考量到罗斯玛代表律师承认在劝告其当事人出庭上有疏忽,以及罗斯玛在高庭审讯从未缺席的原因,因此决定暂时不发出逮捕令,并予以罗斯玛解释的机会。

上诉庭原定今日聆审上诉方和答辩方针对刑事法庭是否有司法权宣判罗斯玛涉及的太阳能弊案审讯无效进行的口头陈词,但作为上诉人的罗斯玛并没有出庭。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于1015日,批准罗斯玛要求法庭暂时归还护照的申请,以让她前往新加坡陪伴女儿生产,但条件是罗斯玛必须在1121日或之前回国。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加吉星说,其当事人目前在新加坡尚未回国,因此要求案件展延至下周一聆审,并承诺罗斯玛届时会现身法庭。

他说,他需要为其当事人没有按照高庭的庭令,在期限内回国负上责任,并为此道歉。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