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柔州州委巫程豪呼吁,林冠英有官司在身,并不适合当主席,他呼吁林冠英,暂时辞职,以个人身份面对官司!
他今日在脸书写了一封给行动党全体各级领袖和党员的公开信,他认为,林冠英不应该拖着党面对官司。
“有任何贪污案官司或其他丑闻在身的领袖,真正爱党的话就必须裸退, 而不是以老手法的“政治迫害“为由来博取用情。“
他认为,以“政治迫害“为由,间接上是借用政治势力向司法制度施压,违反了行动党提倡维护司法独立的立场和原则。
“如果行动党继续维护有刑事官司在身的领袖领导,来标榜党的价值观,将影响党的形象。”
“我认为,我党资政应该劝导我党主席,拒绝继续担任党主席,以免接下来被审判的是党的整体价值观,而不是被控贪污案的党主席个人,这对党和党主席个人是件好事,尤其我党不能以巫统领袖的行事准则作为标准,而必须以世界级政党的准则为标准。”
此外,他认为,党署理主席哥宾星也应该辞职林冠英代表律师一职,并在林冠英辞职后,接任主席职位。
“如果被控者是党主席,而辩护律师是党署理主席的话,在外人眼里如同整个党被审判。”
他相信,以林冠英的能力,待法庭证明他的清白后,再复职也不迟。
他希望,林冠英可以让其他中委会新成员在不背上任何包袱的情况下,挽救党的公信力,扎实坦诚面对第15届大选。
(整理自巫程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