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订书钉等危险危险材料包装食物属违法,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马新社》上传资讯图提醒食物供应商,在食物包装上使用订书钉、铁钉或类似危险材料,违反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
若在食物中发现有关危险材料,可判处更重的刑罚,即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商家有责任确保食物包装不影响食品的安全性。
一旦误食订书钉可造成牙龈出血、使食道受损和刮伤喉咙,或吞咽时感到喉咙疼痛,也会导致持续咳嗽及出血。
民众若发现商家使用危险材料包装的食物,可向州卫生局及临近县卫生办公室投报。
(整理自《星洲日报》|图:《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