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打校园霸凌,凡在政府大学内涉及霸凌行为学生可被开除学籍;而涉网络霸凌的学生也会被留底,网暴记录被记入教育部品格记录系统中。
高级教育部长赞比里今日在国会指出,政府学校内参与霸凌者,将在2024年学生行为守则第(3)(a)(ii)条款,依违规严重程度面对纪律处分。
处罚包括:最多24小时社区服务、罚款不超过500令吉、警告、禁止进入校园特定区域、暂停住宿及学籍,甚至是开除学籍。
至于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则依据《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法令》第33条文,全面监督学生福利及纪律,严防霸凌事件。
赞比里表示,从2014年至今年,国内8所政府大学已陆续发生31宗校园霸凌案,涵盖身心和网络霸凌,高教部承诺,绝不容忍及包庇肇事者。
同时,赞比里指出,教育部也将持续改善机制,包括:推行零容忍文化、建立举报系统、安装更多闭路电视和摄像头等,以保障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与福祉。
另一方面,教育部长法丽娜表示,教育部也重视学生的网络行为,并杜绝类似散播不雅照事件再度发生。
对此,法丽娜指出,凡涉网络霸凌学生,都会被记录在教育部品格记录系统中,该部今年已向各校发通令,督促及提醒校方遵守条规,重视学生纪律违规问题。
“校方须在教育部品格记录系统中登记网暴事件,教育部也将会修订教育条例(学生纪律),为师生提供更清晰指导,以妥善处理学生的纪律违规行为。”
她表示,教育部设立了多个投诉渠道,包括: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电邮、电话热线、WhatsApp等,让学生、家长及公众可直接向教育部举报。
(新闻综合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