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妇女组主席张念群促请律政署及主控团队,尽快与已故16岁少女叶芯嫙的父母及法律代表会面,说明高庭裁决的法律含义,而不是让受害者家属独自寻找答案,
她说,莎阿南高庭早前裁定,涉及叶芯嫙案件的少年被告因精神失常而获判无罪,同时下令把被告扣留在乌鲁近打医院接受治疗。
张念群表示,她尊重司法程序、精神科专家的评估,以及法庭依法作出的裁决,但认为对于刚失去孩子的家属而言,面对这样的判决,难免会产生伤痛和疑问。
因此,她认为,律政署不应让家属只能从媒体报道了解案件后续,而应主动向家属作出完整说明。
她特别点出两项需要交代的事项。
首先,律政署应向家属解释,根据《刑事法典》第84条文,因精神失常而宣告无罪,与一般所理解的“无罪释放”有什么法律上的区别;同时说明法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条文,下令被告接受扣留和精神治疗后,接下来的安排和程序。
其次,律政署也应告知家属,主控方是否会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可行性和可能面对的限制。
张念群指出,根据我国刑事法律,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力属于检察司,而提出上诉通知的法定期限为裁决作出后的14天。
她认为,面对复杂的司法裁决,家属需要的不只是一个裁决结果,也需要有人向他们清楚解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