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党领袖拉菲兹促请政府,若内部有人参与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事宜,就应公开完整的申请过程及会议记录,而不能仅以国家元首的酌情权为由,便不再进一步说明。

拉菲兹在其播客节目《离职部长》中指出,特赦申请在提交至特赦委员会前,还需经过数个阶段的程序。

因此,他认为,政府应公开纳吉特赦申请的时间线、各方提供的建议,以及会议记录,让人民更了解各方的具体作为与事项的审议过程。

他透露,根据他过去所参与的一些非正式讨论,政府中的部分人士可接受纳吉居家服刑,以此作为维持政府运转的代价。

“我与纳吉没有私人恩怨,但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妥协,也绝不愿参与一个连我自己都无法支持的决策。”

他表示,这也是促使他当初考虑辞去经济部长职的一大原因。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是于9月18日召开第64次会议后宣布,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御准纳吉获有条件特赦,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SRC国际公司案的剩馀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刑满。

不过,纳吉须遵守特赦所附带的相关条件,包括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截至今天,纳吉仍未缴清罚款,因此还未能执行居家服刑。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