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阿占巴基借户头给弟弟买股票风波,延伸出“把户头借给他人买股”,是否合法的问题。
《星报》报道,把自己的名字借给其他人,或者用自己的名字代他人买股,都可能违反法令,是会面对牢狱之灾。
报道说,许多人会通过“代理人”在大马交易所交易股票,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秘密。个人可以使用代理户头来交易股票,以隐藏他们的财富或从事内幕交易等。
但是,这类行为可能违反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法令第25(4)条文。该法令规定,任何开设的证券户头,必须以受益人或授权代理人名义开设,违法可能导致个人被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大马证券委员会一直在严厉打击违反第25(4)条文的行为,但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人被指控。
在2011年5月,有一个人因允许他人使用其在阿马证券私人有限公司(现称阿马投资银行公司)的中央存款系统户口而被罚款2万5000令吉。该人士被判违反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机构)法令第25(4)条文。
有关戶头于2007年5月7日至5月10日期间,用来进行 Nexnews Bhd 股票交易。
阿占巴基涉嫌超额持股事件持续发酵,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他们会要求阿占巴基,解释其弟纳西尔借用户头购买股票事件,也会收集相关证据。
这起超额持股事件也让反对党穷追猛打,诚信党蒲来国会议员沙拉胡丁阿育也提交紧急动议给下议院议长阿兹哈,要求国会下议院在3月1日辩论阿占巴基面对的指控。
反贪会顾问团指在听了阿占巴基解释后,认为他没不当行为,因为2015年当年超额买股的不是阿占巴基而是其弟,但反对党及一些组织对此不买单,指阿占巴基不能通过内部调查来清除自己的嫌疑。
(新闻整理自《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