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罗兴亚难民跨越南北大道时被车撞毙案,警方援引行人非法闯入高速公路及疏忽越过马路,开档调查,同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

威南警区主任李总晨昨日发表文告指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这批逃跑难民是在南北大道槟城及吉打交界处,即从北往南方向第166.9公里处的左侧车道,企图穿越右侧北上车道,在穿越马路时被一辆往南下的丰田轿车撞倒。

他说,53岁华裔男司机并没有受伤,但其轿车前部严重损坏,挡风玻璃及左右侧镜损坏,车辆左右2侧皆有划痕。

他透露,警方赶到车祸现场时,发现涉祸轿车及6名死者的位置都没被移动,事发当时天气良好,惟现场没有路灯。

他表示,6名死者确认当场死亡,遗体被送往双溪峇甲医院太平间解剖,以鉴定死因。

目前涉案的轿车已遭扣押,并送往电脑验车中心检验。

他指出,由于现场也没有电眼覆盖,警方呼吁目击者前来协助警方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人权委员会要求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以调查500多名罗兴亚非法移民昨日凌晨在吉打南部万拉峇鲁乐劳移民局扣留营逃跑的事件。

该会专员杰勒约瑟夫指出,这起事件需要立即展开独立调查,而不涉及内政部和移民局。

“一定是发生了一些事情才导致逃离扣留营情况发生,但人权会至今仍不知他们逃跑的原因。”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一名逃离后被捕的罗兴亚人声称,骚乱事件发生的起初,他并没打算逃跑,但因此被其他难民殴打。

他称,制造这起骚乱者,是那些没有联合国难民署证件的人;基于没证件难民人数众多,有证件的难民被逼随着大队逃离。

 

 

 

(报导整理自《东方日报》、《中国报》及《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