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扁担饭风波闹不停,大马穆斯林餐馆业者协会 (PRESMA)促业者删“扁担饭”字眼,对此,槟宗教司旺沙林认为,非穆可自由供应或出售非清真食品,包括加猪肉米饭予非穆,因为后者不受伊斯兰法约束。
他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任何食肆在出售非清真食品时,须清楚列明避免穆斯林误食,他希望宗教局执法单位可指示这些店家这么做。
他说,据古兰经记载,穆斯林禁食猪肉,有关禁令被视为“rijsun”,也可以理解为不洁或肮脏,身为穆斯林,须遵守伊斯兰教教义,包括吃和喝。
大马穆斯林餐馆业者协会 (PRESMA) 抨击雪州一非穆档口售卖猪肉扁担饭 (Nasi Kandar)后,有部分网民给档口打差评,反之,也有网民替餐馆不值而号召人去留好评。

尽管此事掀起纷争,但无阻餐厅如常营业,甚至生意不仅不受影响,顾客还不减反增。
档口业者强调,他没要混淆任何人,自己是在非清真华人店开档做生意,顾客也大多是华人,所以才会选择卖‘非清真’配菜。
业者指自己没做错任何事,不想侮辱或让任何一方难堪,更无意触碰任何敏感课题及冒犯其他人。
他澄清,猪肉椰浆饭概念非由他开始,其实在吉隆坡和灵区一些“非清真”档口早已有这道佳肴,但他感到很惊讶,当他第一次这样做时,结果却饱受批评。
他解释,扁担饭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提供混合咖哩的杂饭。
另一方面,此事也引起政治领袖关注,雪州前行政议员邓章钦说,若按照相关逻辑,穆斯林 也得禁止售卖华人食物,包括点心、酿豆腐和猪肠粉等,因为这类食物一般都含猪肉或猪油的成分,禁售就可避免穆斯林被误导或混淆。
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则形容,禁非穆小贩使用“椰浆饭”(Nasi Lemak)和“扁担饭”(Nasi Kandar)名称建议简直不可理喻,也非常霸道。
他说,没获清真认证的非穆业者,只把食物卖给非穆顾客,又没有向穆斯林兜售,那么使用 这个名称又何错之有?”
(新闻综合整理自《星洲日报》《东方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