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报导,特赦委员会或于今日就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做出决定!多家社媒也针对纳吉是否应获得特赦进行民意调查,而网民的回应则是两极化!
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特赦委员会昨日召开会议,讨论纳吉的刑期问题;这也是国家元首任期结束前的最后一次正式会议。
坊间盛传纳吉将获得特赦,而《马来西亚前锋报》昨日报道,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回应,有关会议此前已多次推迟,惟她拒绝透露会议议程。
不过,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则直言,并未收到任何有关特赦纳吉的消息。
另一方面,社交媒体上也展开了多项民意调查,对于这名1MDB丑闻中心人物是否值得赦免,网民存有两极分化的意见。
1月10日,脸书页面“Meanwhile in Malaysia”展开线上民意调查发现,大多数受访者支持赦免纳吉。
在16,562名参与民意调查的网民当中,就有82%支持释放纳吉,15%不同意,3%则犹豫不决。
在评论区上,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前首席执行官赛夫巴哈里声称,纳吉的审判是一项巨大的误判。
赛夫也是纳吉的前特别助理,他认为此案件时我国司法系统历史上的耻辱。
有网民留言称, 纳吉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和马来西亚最好的首相,也有网民促请马来西亚人应更加富有同情心,密切关注纳吉的案件。
“不要只看头条新闻,你就会知道这起案件存在重大不公正现象。这就是我们希望他被释放的原因。”
不过,新闻门户网站 The Coffee Break on X 的另一项民意调查与“Meanwhile in Malaysia”的民调相矛盾。
在 1,021 名投选网民当中,93.6% 网民反对纳吉获得赦免,6.4% 网民则表示支持。
反对特赦的网友表示,领导人必须以身作则,遵守法律,必须维持法院的决定,若目前豁免纳吉将是对马来西亚人民的巨大不公正
新闻背景:
现年70岁的纳吉是我国首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他因7项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罪名成立,共面对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令吉;纳吉是在2022年8月23日入狱,并在同年9月2日申请特赦。
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第113条文下,提出特赦申请不设任何条件,但却有时限规定,即申请者未获特赦或缓刑,就必须再等2年或以上才可再提出另一份申请。
这意味著,若纳吉要寻求第2次特赦申请,只能在2025年8月23日或之后提交。
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对所有已经由法庭下判的罪行,以及在联邦直辖区、即吉隆坡、纳闽、布城境内所犯下的所有罪行,给予赦免、缓刑和减刑。
同时,特赦分为有条件特赦和全面特赦。有条件特赦则为罪犯减刑,全面特赦则是免除罪犯罪行。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