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要求特赦终于出了结果,这位我国史上第一位入狱的的前首相,最终结果并没有得到全面赦免,而是减刑6年。

联邦法院是在2022年8月23日裁定纳吉在SRC案全部罪名成立,坐牢12年,即时入狱,而他原定的出狱日期是2034年8月23日。

此次特赦局会议,也是彭亨州统治者苏丹阿都拉在卸任国家元首前的其中一项最后公务。

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第113条文,囚犯被定罪后可立即提出申请,寻求国家元首或各州统治者特赦。联邦宪法第42条文阐明特赦程序,国家元首不可绕过特赦局特赦任何人,国家元首只能在特赦局审理申请后主持会议,才有最终决定。

根据资料,特赦局成员包括元首外,首相及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部长,以及3名非政治人物组成。除了中央,每个州也都有特赦委员会,联邦直辖区除外。

特赦局成员任期是3年,成员身分是保密的。特赦局会定期开会讨论囚犯特赦申请,并由元首或苏丹主持,一切的决策与讨论完全保密。

那么,除了纳吉以外,过去这些年,有哪位身陷囹圄的大人物,也曾申请过特赦并获得元首赦免的呢?

翻开历史,最受瞩目的当然就是现任首相安华。

安华家人曾在2018年根据监狱条例113条文,提呈特赦申请,而他最终成功了,并在当时的全国大选举行,希盟执政之后获得特赦出狱。

安华在1999年因渎职被判坐牢6年,并在隔年被判鸡奸罪成 坐牢9年。2004年,安华鸡奸案上诉得直,获得联邦法院撤销罪名和刑罚,重获自由。

不过,2008年,安华再次被控鸡奸案,并在2015年入狱,直到2018年获得特赦。

另外,在上世纪80年代,来自巫统的文化、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已故莫达哈欣 (Mokhtar Hashim)曾经涉及一宗轰动全国的命案,当时他以自卫手枪,蓄意谋杀时任森州议长达哈,之后被判死刑。

但是,莫达哈欣获得国家元首两度特赦;第1次特赦时离开死囚室,第2次则是 提早结束刑期。

再来一个,就我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敦李孝式的孙子李福民,因为在2000年谋杀 女会计师被判死刑,经过8年漫长审讯与上诉,2018年,他最终获得国家元首 宽赦,把死刑判决改为终身监禁。

(新闻综合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