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轰动的机场开枪杀妻案,嫌犯今被带到哥打峇鲁推事庭面控7宗罪,被告不认罪要求辩护,法庭不允许保外候审。

嫌犯哈菲祖(38岁)于今早8时33分,乘坐警车被带到法庭,他一共面对7项控状,其中包括被控拥有枪械罪。

被告哈菲祖在地庭法官聂哈比里面前,要求针对所有控状进行审讯。

被告一共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非法持有军火),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沒有准證下擁有爆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盗用车牌号),以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o)条例下,面对7项控状。

被告在哥打峇鲁法庭面控后,随即将被押返雪州,被带到雪邦法庭继续面控其他罪名。

上述枪案发生在本月14日凌晨1时30分,男性嫌犯携枪到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入境厅,企图射杀怀有身孕的妻子,但子弹不幸击中妻子的私人保镖莫哈末诺哈迪的腹部。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