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虽是私人物品,若警方如果怀疑你有犯罪嫌疑,是有权利检查你的手机!
全国警察总长拉扎鲁丁说,根据刑事程序法第23(1)条,警方如果怀疑民众违法或涉嫌犯罪,那么就可检查民众手机,以确保当中没淫秽、威胁和恐吓的内容。
不过,他强调,只有警长或以上级别警官,才可以检查民众手机,普通警员没有权利这样做。
他也说,《警察法令》第20(g)条文,有授权警官可以要求民众出示手机信息。
因此,在路障检查中,不能质疑警方检查民众手机的权力,但警方需要合理合法检查,不能无缘无故要民众交出手机。
“如果警方在检查时发现手机内色情内容 或是网络赌博app,那么警方可不需要逮捕令就能逮捕。
拉扎鲁丁说,若警方有 “合理理由”,担心证据会被损毁,那么,警方也可先取走 手机检查,而民众若拒绝合作,可能会因妨碍司法而被捕。
对此,社区安全联盟主席李霖泰呼吁全国警察总长须明确指示警察,到底什么情况下才可检查民众手机,以便在执法与个人隐私间取得平衡,否则,可能会发生 滥权。
他解释,一些赋权给警方调查犯罪分子的法令,可能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可参考 欧洲国家法律,比如要求警方在获取手机数据前,须有搜查令和确定有犯罪嫌疑。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