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航空集团(MAB)宣布,4月1日起,每位乘客最多只能随身携带2个容量在100-160Wh的移动电源(充电宝),同时全程禁用,确保飞行安全。

马航在网上发布新规定,乘客须随身携带充电宝,但不得置放在机上的行李舱内,必须放在乘客的随身包内。

许多航空公司陆续宣布这项决定,除了马航、飞萤航空以及飞翼航空(MASwings)也在所有航班中实行。

文告说,飞行期间,乘客可把充电宝存放在座位下方随身包中,或前方座椅口袋中,在滑行、起飞、飞行途中、降落、及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严禁使用充电宝。

“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两个容量在100-160Wh之间的充电宝,同时,托运行李中也严禁置放充电宝和备用锂离子电池。”

马航集团也促请民众,出行前务必仔细阅读规定以免扰乱自己的行程。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