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深伪不雅照的16岁宽柔中学古来分校男学生,今天被控持有猥亵物品,和制作、生产、指导、参加、参与或涉及儿童色情物品,他仅承认持有猥亵物罪,法庭以总计8000令吉保外候审,两宗案件定于6月23日过堂。

被告今天被带到古来法庭,第一项控状是,被告于今年4月8日,下午5时28分许,在古来优美城,被发现手机内含有14张不雅照片等色情内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持有猥亵物品),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是,被告于4月9日下午12时40分,在古来优美城,生产儿童色情物品,将一名17岁女子的照片制作为儿童色情物品,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5(制作、生产、执导、参加、参与或涉及儿童色情物品)条文。一旦被定罪可面对:守行、罚款、执行社区服务、被遣送至所指定学校或遣送至亨利葛尼感化院,视法庭判定。

他在聆听控状后,仅针对持有猥亵物品罪名认罪,至于涉及儿童色情物品的罪名,他则不认罪。

承审此案推事莎莉妮允准被告每项案件以4000令吉保释金,共8000令吉及1个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将案件定于6月23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为缇薇娅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林廷杰。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