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8岁富二代与朋友涉嫌串谋自导自演“绑架”骗局,企图向父母勒索百万赎金案,地庭今日在控方要求撤回控状后,裁定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罪;其同伙则认罪判罚1万7000令吉,若无法缴罚则监禁6个月取代。
23岁的第一被告张润保(译音)和18岁的第二被告叶颖熙,分别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和管理学院的学生,他们在聆听法庭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内容后,张润保在法官阿兹鲁面前认罪。
控状指,两人是在5月2日,在吉隆坡金马县一家酒店房内通过视讯电话,伪造叶颖熙遭绑架场景,向叶的母亲程女士勒索人民币500万元(约290万令吉)。
模拟绑架情节包括叶氏半裸、被绑、嘴贴胶带、遭勒颈踢打及灌水等,令母亲信以为真,几乎汇款。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诈)、第511(企图犯罪)及第34条文(共谋)提控。
此案主控官是诺莎菲娜副检察司,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拉美士西华古马、尔妮苏拉丝特里与林信冠(译音)。
主控官诺莎菲娜要求撤销对叶氏的控状,法官遂裁定她“释放但不等于无罪”;张润保则认罪,被判罚款1万7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代替。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