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登高庭驳回登州政府及勿述县议会撤销“流浪狗Kopi遭射杀案”民事诉讼申请,并择定8月13日就此案做出裁决!
登州政府和勿述县议会早前向法庭提出撤销诉讼申请,要求撤销4名动保人士,就涉嫌非法杀害流浪狗Kopi控诉,对州政府及县议会的诉讼,不过,这项撤销申请已正式被高等法院驳回。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代表起诉方律师拉杰什表示,法院不仅驳回州政府的撤诉申请,还裁定由答辩方承担诉讼费用。
“此举是我国动物权益运动的一项重大胜利,这是为被杀害的Kopi争取正义迈出的积极一步。”
该起诉讼由4位动物权益人士——卡蒂妮法拉阿都拉欣、穆古南、洪海山(译音)及沙希古玛——于去年12月发起,指控流浪狗Kopi于2023年10月遭县议会执法官员非法射杀,违反《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e)及第30(1)条文。
起诉方寻求法院宣判,除非在获得兽医授权、为防止人命危机或控制疾病等特殊情况,《动物福利法令》禁止任意射杀动物。
他们也挑战《1990年勿述县议会狗只执照附则》第9(1)与(2)条,认为与联邦动物福利法令相冲突。
此案引发关注,源于去年3月一段Kopi与流浪猫嬉戏视频在社媒上疯传,Kopi随后于10月6日在勿述遭捕杀,引发公众愤怒。

县议会主席莫哈末苏克里当时回应,射杀行动符合地方政府部门的标准作业程序,并强调使用枪械属《动物福利法令》第30条所允许的特定情况之一。
(新闻综合整理自《东方日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