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对高庭宣判其在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中“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表示非常高兴,称此项裁决让他不再背负过多悬而未决的案件。

该案自起诉以来已历时六年,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今日在庭审结束后召开记者会时透露,纳吉曾多次申请要求法庭给予DNAA裁决。

沙菲宜指出,高庭法官在详细审阅案卷后认为此案已拖延过久,且没有合理理由继续耽搁,因此作出上述决定。

“他(纳吉)对此感到高兴,现在可以将精力集中在一马公司(1MDB)案件上。”

关于1MDB的洗钱与滥权案,纳吉已于5月6日完成抗辩阶段。根据法庭安排,法官科林·劳伦斯指示控辩双方须在9月30日或之前提交书面陈词,并在10月10日或之前提交回复陈词。

法院也定于10月21日至24日以及10月27日至31日,进行口头陈词听审。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