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式批准实施7月1日起实行的新电费表,半岛2360万名家庭用户,将享有更公平和渐进式的电费。

能源委员会今日指出,新电费制度从7月开始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电费机制采用奖掖式监管框架(IBR),并配合1990年电供法令第26条文下推行。

能源委会说,基本电费平均费率调整是根据第4监管期电供成本估算,将定为每千瓦时45.40仙,而2024年12月所批准的则为45.62仙。

新机制将延长非高峰用电时段,即每周六及周日全天,以及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0时至下午2时,借此鼓励家庭用户更有效地管理用电及省电费。

能源委会也强调,事实上,大多数用户不受新电费制影响,反之,善用电的用户,还可透过能源效率奖掖措施,享有更高节省。

文告解释,新机制推行的是更具动态性的模式,即“自动燃料调整机制”(AFA),来以取代现有的“燃料成本不平衡机制”(ICPT)。此机制将依据国际燃料价格及汇率浮动,每月自动调整发电成本,并公开发布于能源委员会官网。

在调整下,新电费与第3监管期(RP3)相比,整体平均成本减少达19%。

当局补充,调整是根据未来3年电力供应预计成本决定,让电力系统财务和运作更稳定。

能源委会也说,新机制会更准确反映发电和供电实际成本,不同类型用户,如家庭和商业用户,所缴付的电费更公平及合理。

在新机制下,燃料价格及汇率数据将每月更新,并在能源委员会官网(http://www.sir.gov.my)公开,以提高透明度。

(新闻综合整理自《马新社》《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