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雪州加影持刀伤人的中国籍女司机,今早在地庭面控5项企图谋杀和伤人罪名皆不认罪,要求审讯,法官指示被告到乌鲁近打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案件将于9月19日过堂。
根据首两项控状,来自中国湖南的女被告刘婷(译音)被控于8月13日早上11时39分在加影市区一间缝纫用品和手工精品专卖店,以一把小刀致伤一名60岁华裔妇女。
被告也被控于同一地点早上11时55分,在加影某购物商场底层的雪糕店以一把小刀致伤一名巫裔男子,上述两项控状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以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的罪行。
一旦被控并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另加罚款。
根据第三至第五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同一天中午12时,在士毛月路企图谋杀2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
被告在通译员以中文读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惟否认有罪。
法官随后拒绝保释申请,援引形式程序法典第342条文,指示被告到乌鲁近打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案件将于9月19日过堂。
女嫌犯今早乘坐警车抵达法庭,在面对媒体镜头时没有闪避。
女嫌犯代表律师孙得景表示,嫌犯父母2天前委任他成为嫌犯的代表律师,截至开庭前尚未与嫌犯正式接触。
他说,其当事人在扣留期间情绪不稳定,在扣留室用头撞墙,导致头部和眼睛出现瘀伤。
根据报道,嫌犯父母也从中国来马,今天与律师一起现身法庭。
这起案件于本月13日上午约11时58分在加影市某购物中心附近的交通灯路口发生,一名外籍女子鲁莽驾驶撞倒了3辆摩哆后还致伤6名民众。
在事件中,有6名年龄介于21至60岁的本地民众受伤,其中2人留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另4人经治疗后出院。
(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