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华玲校园性侵案有新进展,吉州总警长阿兹里说明,相关事件实际上为法定强奸,而非此前认定的轮奸。

他表示,涉案女生曾与四名嫌疑人分别在不同地方发生过性关系,包括午后无人的课室、棕油园区、自己家里。

警方就本案中扣押了数台手机,其中就包括该名女生的手机。

“警方从扣押的手机内发现视频,这些视频未记录性行为的过程,但有摄到一些涉及受害者的其他不道德行为。”

“虽然这些举止是自愿的,但受害者未成年,她不该被看成有能力充分理解这些行为的后果,此案依法被定成强奸案。”

他说,目前未发现该视频存有被贩卖的迹象,但证实包括受害者在内的多人曾“分享”或传播视频。

“此案暴露出青少年心智不成熟的隐患。家长需加强对子女使用电子设备及社交媒体的监管力度。执法机构无法延伸至家庭监管层面,父母的督导责任不可替代。”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及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传播儿童色情内容)调查此案。

“校方训导教师第一时间联系了家长,家长及时报案。”

 

根据《光明日报》报导,其中一名17岁学生向警方承认,他从今年5月至7月之间,在甘榜树林与15岁的受害女生发生了8次性关係,对方是自愿的,之后再拍下受害者裸照与短片给所有嫌犯。

据警方消息透露,落网的4人当中有2人是同班级的15岁学生,另一人则是即将面对大马教育文凭考试的17岁中五生,而另一人是辍学的15岁青年。

吉打华玲代警区主任阿末沙里米今早指出,警方于周日上午11时接获一名53岁家长投报,指在接获校方训导老师通知后,得知一段涉及其孩子的裸露视频在网络上广泛流传。

4名青少年其中3人为在籍学生,涉嫌在校内多个地点侵犯同校学生及在社交媒体上散播猥亵视频,而被警方逮捕。

 

(报导整理自《光明日报》《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