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万达镇校园命案,涉嫌刺死16岁女学生的14岁男嫌犯,今日在父母陪同下,被带到推事庭,以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被提控,他将接受1个月精神评估。

由于被告未成年,推事阿米拉莎丽雅蒂根据保护未成年人规定,要求以清堂方式审理,媒体不允许在法庭内采访此案。

被告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

由于谋杀罪名刑罚属于高庭审理权限,因此在推事庭阶段念诵控状后,无需作出认罪程序的回答,案件择定11月21日过堂。

根据主控官扎依祖向媒体提供的控状,被告涉嫌于本月10日早上8时35分至9时20分期间,在八灵打再也白沙罗万达镇国中四校底楼的二号厕所犯下谋杀罪名,因此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提控。

虽然刑事法典第302条文阐明,一旦罪成的刑罚为死刑,但是根据儿童法令第97(2)条文规定,在国家元首批准下,被判刑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死刑,应改为监禁。

旁听审讯的法庭之友律师冯吉祥指出,被告代表律师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向法庭申请对被告进行精神鉴定,以便向法庭提呈精神鉴定报告。

推事阿米拉批准律师申请,将被告送往霹雳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病院)接受为期一个月的精神评估。

冯吉祥说,被告今天并没有坐在被告栏聆听控状,而是站在被告栏外。

这起命案于10月14日早上发生在雪兰莪万达镇一所国中,14岁男学生涉嫌持利器刺死同校16岁女学生。

(整理自《星洲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