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正式入禀上诉庭,就亚庇高庭早前裁定联邦政府须与沙巴“重新再协商“40%税收返还机制事实认定判决,局部上诉。
根据《当今大马》查阅的法院文件,上诉通知已于11月13日提交。
高庭早前裁定,联邦政府必须依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与沙巴每五年检讨(review)一次税收返还安排,并指双方未持续检讨此事。
总检察署此次上诉,主要针对高庭对“联邦与沙巴是否要持续检讨税收返还”的事实认定部分提出质疑,并要求上诉庭重新审视相关裁决。
“其中裁决指出,联邦与沙巴州政府涉嫌滥权及违反宪法义务,这些部分存在错误,因此,总检察署提出上诉。”
声明强调,中央政府并没有就沙巴40%净税收特别拨款问题上诉;并强调联邦政府将尽快与沙巴州政府展开协商。
(新闻整理自《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