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闹很大的“902令吉野生巴丁鱼”风波终有定论,内贸局官方调查结果指出,业者不存在暴利行为,所以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掌管彭亨消费人事务与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议员沈春祥说,彭亨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是在“Ops Kesan 5.0”行动下调查此事,并审核业者提交的交易记录及利润数据。
沈春祥说,调查发现,餐馆2026年首3个月平均利润率为44.08%,低于法令允许的56.74%,因此不构成暴利。
涉事餐馆是位于梧桐再也的龙记菜馆,起因是因一名邻国食客指一条约2.7公斤野生河巴丁鱼收费902令吉,继而引起争议。
这位来自新加坡的何先生(68岁,股票经纪人)是向《新明日报》申诉,指他与友人(共13人)在3月16日在云顶高原半山的龙记菜馆聚餐,未料一条约2.7公斤的野生河巴丁鱼收费高达902令吉,投诉收费太贵并引起各界讨论。
较后,龙记餐馆业者蔡心韵也直面媒体,指野生巴丁鱼分为不同品级,店内所售的野生巴丁来自彭亨河,因捕获数量较少,供应相对稀缺,所以价格也较高。该餐馆的餐牌上都清楚标示各类食物的价格,包括各种河鱼每100克的价格。
与此同时,彭亨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嘉丝莉莉解释,政府并非以“价格高低”判断是否暴利,而是依据利润率与历年经营数据分析。
她指出,当局会参考商家过去数年的利润增长趋势,推算“允许利润率”,再作为执法依据。
此外,沈春祥也补充,当局将持续监督市场价格走势,并提醒所有商家及企业必须遵守现有法令及商业守则,确保消费者权益受到保障。
他说,任何个人或公司若涉及违反《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当局将依法采取行动。根据法令规定,若罪成者为公司或法人机构,首次违法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第二次及之后再犯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
“至于个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