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莎阿南太子园(Taman Sri Muda)遭遇前所未有的严重大水灾,50名居民事后起诉政府及多个公共机构,指当局在当年水灾期间处理不当,高庭今天判居民胜诉!
高庭司法专员索巴裁定,居民已证明答辩方在履行灾害管理及相关公共职责时存在疏忽和失职,多个公共机构须为居民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法庭指出,国家灾难管理机构(NADMA)没有适时提升灾害响应级别、维持灾害行动控制中心及有效部署特别马来西亚灾害援助与拯救队(SMART);气象局则被裁定没有根据情况及时发出适当级别的危险预警。
至于雪州水利灌溉局,法庭驳回其“降雨量超出防洪设施设计容量”的抗辩,指出相关设施建成并投入运作后,该局仍负有合理维护、升级及操作的持续责任。法庭也发现,水灾期间电力中断后备用抽水安排不足,应急措施存在问题。
莎阿南市政局同样被裁定疏忽。法庭指出,即使部分主要防洪设施属于雪州水利灌溉局,也不能因此免除市政厅在其管辖范围内维护公共沟渠及相关排水设施的责任。

法庭同时驳回答辩方提出的“上苍所为”(Act of God)抗辩,并指出,异常严重的降雨本身不足以免除公共机构的责任;只要有关机构具备可以采取的合理防范或应对措施,就必须履行相应职责。
法庭认为,各公共机构的失误共同加剧了水灾影响,导致积水排除延误或扩大居民损失。
这批居民此前索讨超过376万令吉的特别损害赔偿,以及一般及加重损害赔偿。高庭已定于10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决定损害赔偿评估日期。
居民由詹姆士代表,其他律师包括塔内斯瓦兰、戈比纳、吴雷金(译音)及阿末巴德里。
联邦答辩方则由联邦高级律师赛菲及刘洪斌代表。雪州水利灌溉局及莎阿南市政局分别由州法律顾问法里斯和律师诺拉扎丽娜代表。
(新闻整理自《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