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维持原本政策,继续接受英文公函。
首相安华昨天提醒,任何机构致函政府部门都需使用国语否则将退件
砂州秘书阿玛莫哈末阿布峇卡说,上述政策不适用于砂拉越。
他说,砂拉越将继续接受本地公司、公共和私人机构以英文撰写的信函。
这并非砂拉越首次在语言相关政策上,与联邦政府持相反观点。
去年6月,砂总理阿邦佐哈里表示,除了国语,州公务员系统也将继续使用英语作为官方语言。
阿邦佐哈里当时也表明,联邦宪法明确规定,沙巴和砂拉越高等法院的诉讼程序、联邦法院或上诉法院的诉讼程序皆被允许使用英语。
砂拉越政府也在其他有争议的语言相关议题上采取了本身的立场,例如承认独中统考文凭。
2015年,时任首席部长阿德南宣布,砂政府决定承认统考,并接受独中生申请任职公务员及申请州政府提供的教育贷款或奖学金。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