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魏家祥说,残障人士使用电动轮椅等行动辅助工具(PMA)代步可以过马路,只要不是在车来车往的公路即可。
他举例,残障人士可以在人行道上行走,但如果遇到某个路段只有人行天桥,这时候他们就被迫沿着 马路,前往合适的路段过马路,而这个情况是被允许的。
魏家祥说,他之前宣布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禁止在路上行驶之后,很多人都误以为残障人士不能再以电动轮椅代步。
他解释,实际上交通部并没有阻止他们使用轮椅。
他表示,会通知发陆路交通局(JPJ)和警方等执法单位,提醒他们残障人士是可以用电动轮椅代步过马路。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