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案七宗罪 纳吉上诉失败!
08 Dec, 2021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七宗罪,上诉庭三司今天正式驳回纳吉的上诉,维持有罪原判!
随着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这也意味着,纳吉所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维持罪名成立。
以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今早10时40分左右上述裁决。另二司为哈斯扎娜以及瓦兹尔阿兰。法庭是在今早约9时35分开庭。阿都卡林用了约1个小时宣读简单的判决理据后,作出上述裁决。
今日透过Zoom线上方式列席的辩方团队有沙菲宜、旺艾祖丁、法汉、拉玛哈兹兰、艾莉娜、沙茜拉哈娜比、哈威德吉星、莫哈末法汉、旺莫哈末阿凡,纳吉也以线上方式列席聆听裁决。
根据《星洲日报》纳吉在听到上诉庭维持原判时,从线上视讯画面看来,通过Zoom聆听裁决的纳吉看起来相当的冷静。
阿都卡林在宣判时说,这不是国家利益,而是国家的耻辱,没有好的理由去推翻纳吉罪名成立的高庭裁决,因为,这不能说是国家利益,因为没有国家利益在里头。
阿都卡林说,上诉庭三司认同,有“压倒性”证据显示纳吉在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给SRC公司的时候存在利益关系。
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牢狱代替。纳吉在去年7月30日针对裁决和刑罚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