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早前指车辆在行驶中使用遮阳板或最高可被罚300令吉条规,引发民众高度关注,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澄清,遮阳板所挂之处只要不影响司机视线,不会被对付!
他说,尽管现有法令涵盖限制使用遮阳板等汽车配件规定,但交通部从未指示陆路交通局就开车时用遮阳板特别执法,车主无须过度担忧。
“使用(遮阳板)没问题,不会被对付,只要不挡住视线即可,陆交局未曾发布任何关于这方面的强制执法,目前执法重点聚焦更严重的违规。”
他解释其说法,并不代表遮阳板规范不重要,但与飙车、闯红灯、醉驾和鲁莽驾驶等问题相比,它不是优先事项。
媒体早前报道,在马来西亚《1991年车辆(特定类型玻璃禁令)条规》第4(1)条文下,若私家车行驶中,在车窗安装或使用窗帘、百叶帘等遮阳物品均属违法,驾驶者最高可被罚款300令吉;长途巴士和合法注册的露营车则除外。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