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蚊型脚车8死案,昨日高庭推翻推事庭判决,判处沈可婷罪成,专家认为,孩子没有理由在凌晨时分出街,而家长也应该时刻监督孩子们的活动,避免他们受伤。

《星报》报导,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主席黄昭文说,家长不该让孩子在大道上骑脚车或蚊型脚车,甚至比赛。

他认为,家长必须阻止孩子进行如此危险的活动,因为一旦发生意外,受到伤害的不只是受害者,家属们也会受到影响。

大道不是为脚车比赛而建的,任何极限脚车活动应该在专司设计的地方进行。

此外,社区安全联盟主席李霖泰说:孩子们没理由在凌晨3时参与蚊型脚车比赛,司机(沈可婷)没想到道路上会有孩子。

他也质问死者家长,他们是否知道孩子在凌晨时分出外,又是否肩负监督孩子的责任?

如果说是鲁莽驾驶,是如何定义?那名女士的开车时速是多少?”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我们根本不会想到凌晨时分,会有小孩在斜坡上比赛。

另外,也是律师的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联合创党人林伟捷说,家长应该负起责任,不让孩子在凌晨3点外出。

他认为,这宗案件的判决给予司机相对沉重的责任,即使司机遵守速度限制,也没有酒后驾驶,仍需要时刻注意周围环境。

(整理《中国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