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龙:电子发票不必复杂 TNG钱包也能搞定!
06 Jun, 2025
内陆税收局宣布,年营收或销售额不超过50万令吉的商家,将暂时豁免实施电子发票。
与此同时,年营收或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其电子发票落实时间展延至明年1月1日;而年营收或销售额低于100万令吉的商家,则延后至明年7月1日
才执行。
第二财长阿米尔韩查曾在2月宣布,将年销售额介于15万至50万令吉的中小企业的电子发票实施日期延后半年至
2026年1月1日。
税收局在文告中指出,政府理解微型与中小企业面对的挑战,包括准备时间不足及实施电子发票过程中面临的其他限制,因此财政部决定调整推行时间表。
文告也强调,之前承诺的6个月宽限期,将适用于最新的实施阶段。
在这段期间,商家被允许为所有交易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详情如下:
a)
允许所有活动或行业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包括自开账单的电子发票;
b) 允许在“产品或服务说明”栏目中输入任何信息;
c)
如果买方要求电子发票,卖方也可以只开合并性的电子发票,而不需要为每一笔交易单独发出电子发票。
税收局指出,在宽限期内,只要商家符合合并性电子发票的相关规定,将不会因违反条规而被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条文提控。
“从2026年1月1日起,落实电子发票的商家必须为每一笔超过1万令吉的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交易发出电子发票,并且不允许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
该局也承诺,将在电子发票落实期间提供全面支持,并开放多项沟通渠道,方便商家提出疑问与反馈。
商家可以通过以下管道谘询: a. HASiL办公室 b.
HASiL电子发票服务热线 03-8682 8000(24小时); c.
MyInvois在线聊天; d. 电子邮件
myinvois@hasil.gov.my(用于一般电子发票咨询); e.
MyInvois
客户反馈表,链接:https://feedback.myinvois.hasil.gov.my。
电子发票生效日期 第三阶段:今年7月1日
年营收/销售额超过500万至2500万令吉
第四阶段:2026年1月1日
年营收/销售额100万至500万令吉
第五阶段:2026年7月1日 年营收/销售额100万令吉以下
另一方面,
马新咖啡茶业联合总会总会长黄守群认为,年收50万令吉以下的商家暂时不需要发出电子发票,对小贩来而言是好消息,也可以暂时
松一口气。 他举例,一年15万令吉的收入,相等于一
天400多令吉就要发出电子发票,对于大部分只有两个人在努力经营找生活的夫妻档小贩而言,根本没有多余能力聘请工人;如今税收局的宣布,显示出政府
体恤民情,愿意倾听 商家的心声。
马来西亚贩商同业总会总会长温进良也认同这对小贩们来说是个好消息,
预计全国大约70至80%的小贩将“逃过”这个新措施。
税务专家孔令龙也认为,政府的最新宣布是合理的,但如果这些微型企业未来还是需要落实电子发票,他建议内陆税收局让微型企业以简易的方式落实电子发票,比如用TNG电子钱包。
他也提到,电子发票不复杂,也不涉及退款,可以不用花钱在系统上,而是在一触即通的手机应用程序内加入此功能,在每一笔交易后自动发出电子发票,他认为这是可行的。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